领导班子:
局 长:张永达
党组书记:
副局长:周沛湖
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组织实施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,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负责法制宣传、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,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。
(三)管理、监督指导律师工作、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,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。
(四)管理、监督、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。
(五)组织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(含“148”法律协调服务)、人民调解工作和对刑满释放人员、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,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(六)管理、监督、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。
(七)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、服装、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。
(八)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管理局机关、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工作。
(九)指导、协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,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警,组织、指导基层法律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(十)负责组织对初任法官、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司法考试的报考工作及相关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内设机构:
办公室 基层股 法制宣传股 公证处 政工办 公证律师管理股 公职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
秘书室: 0759-66233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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